Gas Appliances Regulation燃气器具法规简介 |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8-26 |
Gas Appliances Regulation燃气器具法规(EU)2016/426于2018年4月21日开始强制执行,该法规取代了之前的指令2019/142/EC。 涵盖的产品 GAR的范围仅限于燃烧用于烹饪、取暖、热水生产、制冷、照明和洗涤的气体燃料的器具。还包括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及其子组件,这些装置旨在结合到器具中或组装成器具,即所谓的配件。不包括专门设计用于在工业场所进行的工业过程、用于飞机和铁路以及用于实验室临时使用的研究目的的器具。 本法规不适用于专门设计的器具: (a)用于在工业场所进行的工业过程; (b)用于飞机和铁路; (c)用于实验室临时使用的研究目的。 就本段而言,当设计仅旨在满足特定过程或用途的特定需求时,该设备被视为“专门设计的”。 目标 GAR建立的法律框架旨在就这些产品的气体安全性提供进入欧盟市场的电器和配件市场。GAR还涉及没有更具体的欧盟生态设计法规适用的产品的能源效率。 基本要求 GAR在其附件I中包含了器具或配件在投放欧盟市场时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它没有说明必须如何满足这些要求,因此在采用技术解决方案方面留给制造商灵活性。GAR燃气具法规原文网址:EUR-Lex - 32016R0426 - EN - EUR-Lex (europa.eu) 协调标准 为促进市场准入,协调标准(其参考编号已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提供了符合法规基本要求的假设。使用统一标准是自愿的。CEN的供暖、通风和空调(HVAC)工作领域正在协调标准化工作。 第三方合格评定 GAR始终要求第三方参与产品的合格评定。欧盟国家通知根据GAR开展合格评定的公告机构名单可在NANDO网站上搜索。这意味着燃气器具必须得找欧盟NB机构进行认证,中国国内实验室出具的证书将是无效和不合法的。燃气具法规公告机构:EUROPA - European Commission - Growth - Regulatory policy - NAN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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