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R《建筑产品法规》项目说明 |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12-23 |
Regulation (EU) No 305/2011-Construction products《建筑产品法规》,简称CPR,于2011年3月9日出台,用以取代CPD建筑产品指令(construction products and repealing Council Directive 89/106/EEC),CPR法规于2013年7月1日强制执行。 CDR涵盖的产品包括:水泥,建筑石灰,外加剂和骨料;结构轴承;交通信号指示;管道;保温材料;燃气和电器;下水道设备;混凝料;结构木料;土工织物和防水材料;烟囱;预制混凝土;防火产品;门窗;玻璃;铺地材料等。 这就意味着以上涵盖的产品都需要符合欧盟的产品标准,加盖CE标识之后才能出口。 CDR对于产品合格体系认证一共分为了5类。具体如下:
对于认证系统1+和1,您需要获取由欧盟公告机构签发的EC性能稳定证书 对于认证系统2+,您需要获得由公告机构颁发的EC工厂生产控制证书(FPC) 对于系统2+和4,您必须完成初始类型测试并开始根据适用标准要求的产品属性起草性能声明。 对于系统1+和1,您将需要申请一个认证机构,以便能够获取样本并由该认证机构进行初始类型测试 对于系统3,您将需要来自经过通知的测试实验室的初始类型测试报告 对于系统4,生产者可以起草性能声明,而无需指定机构(自行声明)的参与。 如果您不清楚贵司的产品该用哪个认证系统操作CE,或者不清楚该找哪些NB机构申请CE,或者对CE认证程序不熟悉,或者想要了解更多建筑产品法规的信息,可以随时联系我司工作人员。
诚祥(深圳)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产品检测、认证、验货、审核、咨询为一体的服务机构,以诚信、高效、便捷为宗旨,可以为广大企业筛选匹配合适的实验室、发证机构,协助企业在来料、设计、研发、生产各阶段最终达到体系规范化,产品质量合规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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